家居建材卖场销售进口家具、进口浴缸等进口商品,不仅需明码标价,还要明示能证明商品进口身份的“身份证”。
家居建材价格欺诈伎俩大起底
1、虚构原价
“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2、虚假馈赠
采用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时,没有如实标注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把假冒伪劣商品作为馈赠品,最常见的就是“买一送一”。
3、不履行价格承诺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消费者购买时商家却不能兑现承诺。
4、虚假标价
标价签、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5、误导性标价
常见的如“零利润”、“最后一件(套)”、“最后一天”等;典型的如“全场5折”,而实际只有一种或者少数几种商品为5折,其他商品折扣为5折以上,甚至没有折扣。
“转型”风刮到建材行业
所谓“转型”,是从北京中关村卖场乱象中衍生出的一个词汇,即消费者看中某款电子产物且付款后,商家以该产物有瑕疵可能缺货等来由,转而向消费者推荐另一款产物,并宣称二者价值一样,但后者机能更好,或是让消费者补交机能更好一款产物的差价。事实上,商家推荐的产物基础不值那么多钱,而消费者并不相识环境,过后发明本身上当再找商家理论时,多会遭遇商家推诿责任。如今,这种现象跟着网购的鼓起及线下电子卖场的衰落而慢慢淘汰,但这股“妖风”却刮到了建材行业,被非法建材商所操作。
新政出台告别虚价标价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我省商家卖家居用品、装修用建筑材料等商品时,应在显著位置用价签标明商品名称、产地、型号、规格、等级、材质、价格、环保资质证明等信息。如果卖的是进口货,还应公示进口国、原产地等证明材料。如果涉及测量、加工、送货、安装服务,也应该明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商品加工的损耗率也要一并标示。
对于采用“组合套餐”形式销售的家居用品、装修材料等,商家要把套餐总价和各种商品的单独售价都标明,且总价不能高于单独售价之和。同时,应允许顾客自主选择买套餐还是单独购买。
此外,如果有赠品,赠品也要注明等级、数量、材质、价格等,对于降价打折商品,除了注明原价、现价、打折期限,还要注明打折优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