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以旧换新
试点将扩至15家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委了解到,家具以旧换新实施期限有望持续6个月,而参加家具以旧换新的企业将从5家扩充到15家,旧家具回收拆解企业也将扩到8家。
从昨天起到5月25日,北京市商务委公布《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拟将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延长到6个月。
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记者看到了《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项目招标公告》。
该公告显示,今年北京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不超过15家家具销售企业,作为以旧换新家具销售的定点供应商;确定不超过8家再生资源回收拆解企业,作为回收拆解业务的定点供应商。
记者了解到,去年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共有5家企业16个门店,回收企业则仅有2家。而此次新扩充的10家企业名单,将于5月21日上午揭晓。
上门回收仍要收费 旧家具不得再次出售
对于去年争议较大的上门回收问题,此次依然规定,当新旧家具交付地点不一致时,家具销售企业可提供有偿旧家具回收服务,消费者应支付回收费。至于指导价格,将由行业协会制定。
对于回收的旧家具,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不再允许被当成二手家具销售,回收的旧家具须由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不得流失。
此外,政府今年还将对旧家具回收拆解处理企业予以一定的补贴。市商务委表示,试行时参与家具回收的企业太少,增设补贴是为了鼓励更多企业加入。
家具以旧换新补贴详细规定
补贴范围:柜体、沙发、床具、桌椅4类家具(仅限可移动家具)。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交旧购新,按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由政府和家具销售企业共同负担各补贴5%,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1000元。
补贴对象:北京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人员;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的非京籍人员。新家具的购买人、旧家具的交送人、补贴的申请人应为同一人。
申领补贴:消费者要提供《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凭证》回收联、买新家具的发票与合同、购买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企业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