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新闻] 腾讯与奇瑞的汽车类QQ商标归属权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双方的商标权诉讼进行判决,判令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
早在2003年,奇瑞QQ轿车就曾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但腾讯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2005年5月19日,腾讯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
商评委在奇瑞汽车对争议QQ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后,作出裁定书,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商评委此前做出的裁定,判令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消息来源:京华时报,编译/汽车之家 兴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