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新闻] 8月12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关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其在公告中提出,北京首批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将延长两个月。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京科发【2014】439号
为落实《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中提出的“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考虑消费者实际需求,现决定:持有2014年2月26日首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于2014年8月26日前到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相关部门指定网站提交申请,成功申请后,重新下载、打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持指标可在2014年10月26日之前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未提交申请的,仍需在8月26日之前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在今年1月28日正式发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中,北京市科委对关于在北京购买新能源车的若干事项进行了说明,北京市在本年共有新能源汽车指标2万个,单位和个人各1万个。由于前期参加新能源车指标摇号的消费者数量并不太大,所以摇号中标的概率比较高,而且很多消费者对新能源车持观望态度,加上新能源车配套设施仍处于建设阶段,所以有一部分消费者在获得指标后并没有及时购买车辆。北京市科委出台延长新能源车指标有效期的政策,正是为了促使获得指标的消费者及时购买车辆,避免新能源指标的浪费。(文/汽车之家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