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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具"货不对板" 顾客店内讲遭遇反被告上法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沙发出现裂痕。  南充市民彭先生在“好风景家居专卖店”定购了“好风景”家具,可店家送来的却是另外品牌的家具。彭先生退货不成,遂到“好风景”专卖店内,把自己遭遇讲给正在选购家具的消费者听……“好风景”专

沙发出现裂痕。

  南充市民彭先生在“好风景家居专卖店”定购了“好风景”家具,可店家送来的却是另外品牌的家具。彭先生退货不成,遂到“好风景”专卖店内,把自己遭遇讲给正在选购家具的消费者听……“好风景”专卖店认为,彭先生的行为影响到该店名誉,于是一纸诉状将彭先生告上了法庭。5月13日,彭先生收到了起诉书。让其郁闷的是,原本是自己购买的家具出现问题,退货不成。现今反被商家告上了法庭。事件

  消费者:定购的家具被换成其他牌子

  去年10月,彭先生到位于人民中路的华美(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三楼的“好风景家居专卖店”内,订购了沙发、茶几、餐桌、床垫等家具。于今年2月份,沙发、茶几等被送到彭先生家。

  前段时间,彭先生请保洁到家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沙发扶手上有多处大大小小裂痕,有些地方也有被虫蛀的痕迹,甚至沙发靠背里的填充物,还有刺鼻的味道。

  “这套沙发刚买不久,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于是,彭先生找到商家询问情况。彭先生一问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沙发并不是当初所看的“好风景”品牌,而是另外一种牌子的沙发。

  “我在品牌店内购买的家居,为何会变成其他品牌呢?这不是明显的欺骗嘛。”于是彭先生要求退货。但对方(商家)不愿退货,也不同意维修。

  发展

  剧情反转:消费者反被商家告上法庭

  因多次协商未果,彭先生在今年五一期间,来到“好风景”专卖店内,把自己的遭遇讲给,正在选购家具的其他消费者听。

  “好风景”专卖店认为,彭先生这一行为,影响到该店的名誉,于是一纸诉状将彭先生告上了法庭。

  昨日,记者来到彭先生所反应的专卖店内看到,这里展示的主要是“好风景”品牌的家居。彭先生为记者提供了他当时购买家居的订货单上,品牌名称也填写的是“好风景”。

  为何“好风景家居”专卖店销售的却是其他品牌的家居呢?该店负责人称,他们店还代理了其他品牌的家具,彭先生当时购买的沙发是通过图片选择的,并没有实物,在图片上也标注了该品牌的名称,所以没有欺骗消费者,同时送货上门时,也会要求顾客对商品进行验货,所以,彭先生应该清楚是哪个品牌的家居,“对于彭先生提出的家具出现问题的情况,我们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并表示会为其维修。但彭先生所提出的退货要求,因为是特别定制的沙发,所以不能退货。”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请第三方来鉴定彭先生的家居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于彭先生的行为,他们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工商提醒

  消费者应验货 商品不符可拒收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充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以订购单上标注的品牌为准。”该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大件商品时,除了要注意所签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合理外,还要仔细验货、收货。市民若发现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当面指出并可以拒收商品,要求退货或换货。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依法提出解除合同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就本案来看,经销商有义务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家居品牌,否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涉嫌欺诈。在彭先生的订货单上,标注的是“好风景”品牌,消费者据此可以提出退款合法、合理。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据此主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廖丹介绍,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选择到法院起诉商家。

  杨婷婷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尹秦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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