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其他行业而言,地板家居经销商与其它经销商存在本质差异,像电脑电器,烟酒糖果等等商品,不需要设计,不需要集成组装等服务。而地板经销商肩负着设计和终端安装职责。因此,地板经销商对这一职责的理解和能力的形成,往往决定经营状态的好坏。
中国地板已经基本度过了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如果反思一下“工商协作”的过程和细节,总结一下得失和可行性,只要有亲身经历和感受,一定会对“连锁经营”的实质内容产生强烈的“改革欲望”。实践得知:经销商现状及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职责不明等,使经销商的正常经营和拓展受到限制。
(一)解决行业普遍存在的症疾,才能理顺“工商”:
即使“品牌制造商”自己独立进行全程服务,“市场销售、设计”与“生产安装”的前后配合,也存在严重“脱节”,这就是地板行业普遍存在的“症疾”。就普遍现象而言,品牌制造商并没有完整的、前后可以参照的、统一而通用的体系,没有共同的“销售、生产、安装”的商品对象,没有形成围绕这一对象进行层层服务的“规律”。
制造商面对仅限于“品牌”及“产品”合作的经销商,不具有行政权力。制造商的运营要求以及规范销售、安装的专业要求,只仅仅是一厢情愿,经销商的工作感受所不能理解,也难以引起共识和共鸣。
“工商之间”的工作性质所产生的分歧和认识上的不同角度,是中国地板“商业平台不能扩大”、“低效率、高成本”的主要屏障。经销商没有将自己的销售和设计与制造商的生产紧密联系起来,甚至,有部分经销商从未关心自己所加盟的品牌“工业基础如何”?“工业装备如何”?“生产方法和理念如何”?“今后的行业发展趋势及该品牌的工业化前景”如何?
出于不同角度的“工商”之间所形成的不同认识,是产生“前后脱节”的主要原因。如果经销商的“展示和销售”、“销售和设计”始终不能迎合产业化“体系和规律”的需要?如果始终不能与生产、包装、发运紧密相联?那么,经销商的营运不会正常。经销商所获得的产品质量不会稳定,成本不会合理,安装成功率也不会得到提高。
在经销商前端“制约”的前提下,品牌制造商的生产秩序不会正常,不再需要“重型生产线”,产能效率不会提高,质量也不会稳定,发运“半成品”的准确性不会很高,品牌没有实质意义,扩张受到严重制约。
以上“症疾”是造成中国地板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制造商和经销商在实践中遇到重重困难的主要原因,也是发生在地板行业中奇怪现象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