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复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实施木地板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此举标志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林木制品质量提升的意见》进一步深入实施。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实施木地板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函》指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开展木地板产业质量提升工作,符合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精神和《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林木制品质量提升的意见》、《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南浔区木地板产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以标准为依据,以品牌为动力,以产业转型升级为质量提升突破口,强化科技创新、环保安全和资源集约利用,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的新型产业发展道路。成立了木地板产业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促进木地板产业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构建了促进木地板产品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
质检总局要求浙江省质检局会同南浔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推动南浔区木地板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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