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四川家具  软体家具  2015家具  明珠  办公家具  家具品牌  家具  涂料无味才安全  红木家具  四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头条关注 » 正文

2月1日起我国将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http://shanxi.jiaju.sina.com.c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记者李丽辉、吴秋余)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四川省家具制造业协会《章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蜀ICP备150006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