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临近,长沙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公布了去年家装行业消费者投诉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14年家装行业的投诉数量相比2013年增加了56%。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维权难题?长沙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主办的3·15《合同法》宣传日活动,将为消费者提供解答。
市装协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市装协共受理家装行业消费者投诉315起,相比上年增加了114起。市装协会长申开保说,目前长沙市装饰行业中,大多数装修游击队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大部分装饰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为企业自行拟定的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据长沙市住建委安全处副处长、市装修办副主任吕建军介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结合长沙市装饰行业的具体情况,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的《长沙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在去年正式发布。
作为装饰行业的示范合同文本,该合同严格依据《合同法》要求制定,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重要的是,“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是被动的一方,这个合同能避免霸王条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申开保说,今后,签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可向装修企业提出要求签订这一示范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吕建军说,这一合同的出台,也为工商部门和装饰办查处和检查家装企业的经营行为,提供了依据。(实习编辑: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