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坚持“空气更优、环境安全、科学发展”的原则,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打造优美人居生态环境。
抓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贯彻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县上下尽快了解熟悉和掌握条例知识,做到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达到群众自觉遵守和执行。
抓重点防控,深化污染治理。开展了工业废气、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和秸秆禁烧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做到重点污染领域防控在先;特别是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采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原料覆盖、洒水降尘和临时绿化等措施,切实做到道路、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粉尘、扬尘污染的场所做到规范化管理,切实消除大气污染源。
抓企业污染防治,提高治污水平。对县域内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实行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访、督查和督办工作,对发现的污染点和源,实行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