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更关注家具的质量、材料、价格等细节,外观的相似和雷同是放在后面的。
对于品牌家具来说,外观只是产品设计的一部分,还包括核心技术、品牌价值等内涵,这些是抄袭不了的。
每当逛家居卖场时,总能看到很多“似曾相识”的家具。这些家具或是与国际知名设计雷同,或是与国内热销产品孪生。长久以来,企业之间相互模仿抄袭在家具行业内已成为秘而不宣的潜规则,产品外观则成为抄袭的重灾区。
在刚刚结束的广州家具展上,皇家现代、四海家具以及皇朝家私代理的意大利品牌均遭遇了“抄袭”事件。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抄袭侵权的成本低、利润高,侵权案件屡禁不止,而企业面对维权高成本和繁琐的流程,通常选择忍气吞声或私下和解,也放任了抄袭之风。
“相似”家具屡见不鲜
3月18日,在广州国际家具展开幕首日,香港皇朝家私发现其代理的意大利品牌TRECI(特瑞琪)被国内家具品牌孔雀王“抄袭”,产品相似度达90%以上。当天下午,TRECI家具第三代掌门人到展会场馆现场维权。
继孔雀王之后,森岩家具也被皇家现代家具点名,称其多款产品均是从皇家家具购得,略微改动后直接摆上展厅。森岩家具营销总监张文杰在媒体面前称产品不存在抄袭,也否认从皇家家具购买家具产品。张文杰称,“相似度100%在家具行业很普遍,几乎每家都类似,尤其是实木家具都差不多,没有说谁家抄袭谁家的”。记者致电森岩家具希望能采访相关人士,但未能如愿。
随后,在3月21日,四海家具也召开新闻发布会,状告艺家百年“抄袭”其专利产品。据记者了解,在本次广州展上,共有包括艺家百年、喜福、福鑫、玉环等四家企业不同程度“抄袭”四海家具去年设计的产品。
广州家具展上的“抄袭事件”并非个案,它折射出中国目前家具行业的一种不良之风,这股盛行的抄袭之风被业内人士戏称为“本土特色”,这与中国家居行业的发展年限短、行业门槛不高和企业领导者文化水平良莠不齐等诸多因素有关。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将抄袭、仿冒之风称为“本土特色”并非毫无根据:在市场,品牌不同,外形相似的产品不胜枚举。在某卖场,爱依瑞斯的沙发拉齐奥系列与罗奇堡经典设计沙发MahJong系列就有颇多相像之处。实木和板式家具中,外观、款式大同小异的柜子、茶几、衣柜、桌椅更数不胜数。
利益驱使家具企业抄袭
“家具行业之所以抄袭之风盛行,是因为产品在研发、设计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型家具企业或能承担这笔费用,但对于大部分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来说,抄袭是最直接也是最便宜的捷径”,左右家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洪晓山如此理解企业抄袭的根源。
联邦家具北京公司总经理王建国也告诉记者,企业对产品的研发投入的心血非常大,在联邦光产品研发的团队就有300多人,从前期的科学市场调研,到市场流行趋势的判断和设计创新,再到产品研发、试推、改进,整个过程耗时长、花费多,但所推出的产品市场认同比率通常不到一半,而仿造、抄袭者模仿热销产品,不必承担市场风险也无需负担高额的成本。
皇朝家私公关总监陈瑞鑫则认为抄袭风盛行,是行业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他说:“目前我国家居行业处于发展阶段,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由于行业门槛不高,不少企业领导者文化水平不高,除了道德观念缺失外,这些领导者缺少产品设计创新和开发的理念,家族式经营模式也制约了设计师的发挥,最终选择仿冒、抄袭”。
北京皇家家具市场总监王俊表示,家具行业抄袭侵权现象泛滥主要原因是由于侵权的成本低、利润高,而维权条款缺乏标准化,让很多无良企业放胆抄袭,钻空侵权。
抄袭已形成完整链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一些中小规模的生产企业中流传着这样的生意经:出国看展,买版抄版,即使价格昂贵,只要得到一个新款仿造,即使只有七分像,也照样好卖。
玛荷尼家具代表王猛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家具抄袭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系统的链条。每到国际重大展会,这些企业都会出国观展,通过拍照、买版等方式,拿到新款产品的整体外观,然后在其小工厂内进行仿制、生产,最后运送到店内进行出售。王猛表示,这类产品虽然外观与正品很像,但品质却有天壤之别,因为在工艺、功能等其他细节方面有所欠缺,一般来讲,其价格也与正品相差悬殊。
王建国告诉记者,随着抄袭情况越来越严重,不少展会对此加强了防备,看展抄版的方式受到一定阻碍,这就衍生出了另一种抄袭方式,即购买品牌设计的新品系列,回到工厂后进行拆解、研究,掌握家具外观、内部构造、材质等,注重形似之外,也抓神似,借此提高家具价格。
企业不惜花费精力和金钱出国看展、耗费巨资购买正品家具,将抄袭发展成为完整链条,还是因为有利可图。某家具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购买一套中端正品家具的费用大约在5万-7万元不等,扣除企业拆解、投入生产所需的成本外,定价在2万-4万元之间,利润一般能成倍增长。
维权成本高,企业望而却步
面对肆意的抄袭,被抄袭的企业愤怒之余,也不乏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最后庭外和解、不了了之的居多。究其原因,洪晓山认为,由于家具专利官司胜诉赔偿金额相对不高、时间跨度较长、产品生命周期短等因素,一些家具企业面对专利侵权时,宁愿选择私下和解。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记者,家具侵权一般集中在外观设计方面,而外观设计申请专利需要的周期较长,一整套流程下来,基本为一年左右,而家具的更新换代频率却很快,或许专利权申请下来的时候家具已经更新换代。
另外,邱宝昌强调说,专利是否侵权很难鉴定,只有产品外观具有80%以上的相似率,才能被确认为抄袭或仿造了该产品的外观,这就意味着,造假者只要略微修改产品的工艺、造型,就能很容易地避开侵权惩罚。即使认定侵权,造成的损失难以取证,也难以明确界定,只能酌情赔偿,赔偿金额一般在10万左右,企业维权付出的成本远比获得的赔偿多。
据记者了解,在申请专利保护方面,企业的反应也相对平淡,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申请专利维权的成本太高,新开发的产品若全部申请专利,一来耗时长,二来增加成本,三则因为产品更新速度快。在采访中,不少家具企业表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本太高,在操作上并不现实。
业内人士认为,抄袭能够普遍存在,一是因为行业对抄袭行为的姑息;二是法律规则有相应的漏洞可钻,也给抄袭企业有可乘之机。
皇家现代家具的艺之坊卧室系列
上大图为皇家现代家具的艺之坊卧室系列,下小图为森岩家具被指“抄袭”的新品。床头部分的花纹、颜色和材质非常接近。
森岩家具在广州家具展现场也展示了专利证书,但记者发现该专利证书并非涉嫌“抄袭”的产品。
消费提醒
认准品牌
要区分家具是抄袭还是原创,过程比较复杂,普通消费者区分起来比较困难。专利证书、商标并不一定能证明家具为原创,抄袭的家具也可以申请专利认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尽量提前上网详细了解产品和品牌的信息,选择有口碑、信得过的品牌进行购买。
正规渠道购买
最好的辨别方法就是选择大品牌的家具,通过正规商城、官方网点进行选购。不仅家具品质有保证,而且售后服务也会有保证。
注意家具细节
由企业自主创新、研发的家具,一般在选材、细节设计和人性化设计上都融合了企业的理念和想法,但抄袭者一般只会抄袭产品的外形和大致功能,并不懂得设计的精髓,在环保和品质方面也会大打折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观察家具的细节设计,在细节方面有无人性化处理,了解家具的选材,制作工艺,可以亲自坐上去感受一下。注意家具的环保性,一般价格低廉的仿冒家具,在选材和环保方面都有所欠缺,家具如果散发有刺鼻异味,则证明其环保不过关。
“微”言论
@杨建伟(北京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总裁):每年花十多万注册外观设计专利,可一旦产品被抄袭,打一个简单的官司需要40万到50万元,赢了却只能得到10万元的赔偿。企业如果抄袭来得容易,何乐不为?还节约了不少研发费用。可悲的中国家具业。
@齐峥(意大利奢华汇家居):山寨的本质是源自中国客户的消费心理,大多中国消费者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他的价值,相互来攀比并证明自己的财富能力和社会地位。所以万恶之源就是中国客户的炫耀型消费心理导致。
@戚麟(荣麟世佳总裁):抄袭之风的盛行,归根结底在于诚信度。在中国诚信度非常低,并没有什么法律措施来保护自主产权。其实我个人认为,从商业行为来讲,如果卖场、展会方等不给这些抄袭的企业提供销售平台、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遏制这种抄袭行为的。
@李万厉(法国之家总裁):现在很多企业研发新品的时候都要去各大展会拍照、购买产品,直接抄袭,这实在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在家居领域,不仅仅要提升设计者的自身素质,大众的审美也要提升,如果没人为抄袭产品买单,那么抄袭也没有市场。
业内说法
我们不怕被抄
陈晓太,百强家具总裁
产品设计款式被抄袭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不怕被抄袭,因为仿制品总归是仿制品。但抄袭的家具对消费者伤害最大,因为抄袭者只能抄其外表,以次充好,功能、工艺、环保等各方面的品质都比原创要差很多。
对于行业来说,抄袭损害了原创设计,伤害了家具行业的创新力,如果没有办法维护设计者的知识产权,那么整个行业被这种不良风气袭击,中国的家具设计永远都不能真正提升。抄袭问题不容易杜绝,除了寄托于整个行业对抄袭事件的监管法律,更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自律了才会更好杜绝抄袭事件发生。
抄袭侵权冲击企业渠道
王俊,北京皇家家具市场总监
目前,中国家具市场尚不成熟,除了个别高端产品,市场没有特别知名的龙头企业,还处在品牌化初期,行业分散,导致抄袭严重,企业缺乏自律,被抄袭的同时,有的也在抄袭别人,抄袭成为心照不宣的行为。品牌众多,缺乏知名品牌,也让消费者不易分辨真假。
以前我们因为维权成本高、耗时长,所以很多时候面对抄袭侵权选择和解、私了或者无可奈何的态度。这样做,表面看企业的暂时利益得到了保障,但从长远看,企业将受到更多的危害。即使维权的成本比赔偿耗费多,企业也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以正视听。否则价格便宜的抄袭、仿冒产品横行市场,会混淆经销商和消费者视线,冲击企业渠道和市场,损害经销商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进而给企业带来各方面的损害。
D02-D03版采写/本报记者张佳竹
D02-D03版摄影(除署名外)/本报记者王远征